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医疗器械和被服敷料等灭菌消毒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本院全部临床(医疗器械及敷料,辅料)消毒灭菌服务,服务期限1年。涵盖院方提供的临床各科室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包装、消毒及灭菌工作(详细物品见清单)。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合同固定价格,结算时按合同价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数量为准,合同期内不因清单品目中的数量变化而调整投标报价。
医疗器械(敷料)洗涤消毒灭菌物品清单 |
序号 | 器械包 | 灭菌方式 | |
1 | 单/双眼辅料 | 高温 | |
2 | 消毒包(7件) | 高温 | |
3 | 基础包 | 高温 | |
4 | 白内障专用包(11件) | 高温 | |
5 | 白内障包(13件) | 高温 | |
6 | 单封 | 高温 | |
7 | 单封 | 低温 | |
8 | 小件消毒包(2-4件) | 高温 | |
9 | 换药包(5) | 高温 | |
10 | 其他消毒包-无纺布包装 | 高温 | |
11 | 其他消毒包-无纺布包装 | 低温 | |
12 | 各类敷料(件) | 洗涤 | |
(三)服务要求:
1、医院指派专人负责消毒灭菌物品收集、污物预处理以及无菌物品的接收、清点,并按双方约定 的时间地点进行交接,双方当面清点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破损,填写《消毒灭菌物品回收统计表》、《消毒灭菌物品发放统计表》,双方签字确认。
2、双方对灭菌包清点交接数量以双方签署的《消毒灭菌物品回收统计表》、《消毒灭菌物品发放统计表》为准,且双方数据必须相同,如有发生丢失或短少等问题,以书面交接手续和追溯系统界定责任。无菌物品交接时,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外包装破损、灭菌质量标识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6、医院不定期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工作进行质量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公司限期按要求整改,对重大问题未及时改进或改进不符合院方要求,医院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3、公司应对医院清洗、消毒、灭菌的物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做好清洗、消毒、 灭菌、监测工作,确保医院消毒、灭菌物品达到国家卫生部标准要求,如果未达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工作质量不达标、供应明显影响医院正常运行时,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4、公司对甲方精密、贵重物品由由下收下送人员进行交接清点交接,在清洗消毒、转运过程中 应轻拿轻放,采用不同的清洗手段和灭菌程序,以保证其性能不被损坏,转运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保障器械性能良好。如发生损坏按该器械规定使用年限折旧后价值由公司负责。
5、公司在消毒灭菌完成后,必须对灭菌结果进行确认,同时做好无菌物品发放前的质量监控和记录留存后方可发放。公司应确保灭菌全流程的可追溯性,保证质量可控、数据可追溯。
6、如因公司清洗、消毒、灭菌不合格而导致的院内感染,由此产生的医疗安全赔偿,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7、器械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装配错误、器械丢失、无指示卡、标签错误、器械清洗不彻底、湿包、指示卡未变色或变色不均匀、包装破损,医院应在第一时间与公司沟通,公司有义务根据录 像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属公司责任者由公司承担。
8、回收和灭菌物品专车专用,禁止混放,用后消毒。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市级(含)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提交报价材料
1.供应商根据消毒灭菌物品清单逐项做出报价;
2.对本公告的全部需求作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承诺函;
3.本项目要求的必要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医疗许可证等。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2025年2月2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顺丰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的形式送达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办公楼二楼210房间。收件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31-82919981)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
2025年2月17日